佛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始终把考核工作作为抓大事、抓落实、促工作的重要手段,从强化领导、完善目标考核体系、科学设置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运行监管、改进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六个方面不断完善创新目标责任考核,扎实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及时理顺体制。07年省目标责任考核电视电话会后,佛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考核工作。及时将原佛坪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委员会更名为佛坪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并将县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及人员隶属关系划归县委组织部,由县委组织部部长任考核办主任;及时调整了目标责任考核组织机构,增补了人员,加大了经费投入,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不断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修改两个《考核办法》。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精神,突出“开拓创新、夯实责任、提高效能、严格奖惩”四个方面,因地制宜地修定完善了《佛坪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和《佛坪县争取项目资金和招商引资考核奖励暂行办法》,为扎实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是努力提高目标任务设置质量,不断增强设置目标的科学性。在设置目标任务的程序上坚持“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层层审定”的原则,将“跳起来摘桃子”的理念贯穿始终,着重体现“三个突出、两个淡化”,即突出个性指标、突出地域特色和突出自主创新工作指标,淡化共性指标和一般性不易量化指标,把各级、各部门的主要精力锁定在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县、药业兴县、旅游强县”发展战略主线和实现佛坪突破发展目标上。
四是强化目标运行监管,实施考核工作动态管理。每年初各被考核单位将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夯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真正做到“任务、标准、时限、责任”四落实。目标任务运行过程中,县考核办会同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按照《平时考核办法》规定,采取随机督查和定期全面检查考核相结合、现场检查与听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实施跟踪督促考核,建立平时考核记实档案,年终将得分计入被考核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反馈,达到了抓落实,促进工作目的。
五是不断改进考核方法,科学实施年度综合考核。在总结往年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改进考核方法,科学分组划片,增强片内被考核单位的可比性。考核组深入被考核单位除采取听、查、核、算等传统办法外,对考核指标中无法量化或不好界定的弹性指标由考核组人员进行测评打分,客观认定工作实绩,现场计分。成绩汇总后对各被考核单位按考核结果进行科学排序,真实反映各乡镇、部门单位的工作实绩。
六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扎实奖惩兑现。年度综合考核后,召开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年度综合工作优秀乡镇和部门进行了表彰,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07年度,共兑现奖金58.3万元,对2个部门实行了“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较差单位;实行年终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干部进退留转挂钩,从2008年起,还将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乡镇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选拔使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对因领导不力、抓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误,连续两年得分排在最后一名及政府系统得分排在最后两名和被确定为较差等次的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组织处理。这样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有力地促进全县中心工作、重大事项的有效落实和顺利完成,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