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陕西交流探讨贯彻落实"七不准"工作情况
www.sn.xinhuanet.com   2008-05-12   来源:陕西日报

    5月8日至5月9日,省国资委分别召集有关市、区国资委纪委书记和部分国有企业纪检负责人,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不准”要求座谈会,以进一步促进“三项检查”工作在国有企业领域的深入开展。

    正在全省范围展开的“三项检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领导贯彻中央纪委“七不准”要求的检查,党政机关公务车辆清理的检查,财政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款物管理的检查。

    “七不准”是中央纪委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在廉洁自律方面的七个要求。即: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得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违规决策谋取私利;不得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得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得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住房补贴。

    座谈会上,西安等市国资委的纪检负责人,以及省电信公司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各自贯彻落实“七不准”的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并就检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探讨。(记者 冯晓荣 实习生 吴越)"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