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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政府办公厅关于抗震救灾工作通知
www.sn.xinhuanet.com   2008-05-13   来源:陕西省政府办公厅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地震,由于我省临近,全省普遍有强烈震感,截至5月12日22时,各地报来灾情,这次地震造成我省死亡61人、受伤176人。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对抗震救灾作出重要指示,并分别赴渭南和安康查看灾情,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一直坐镇省应急指挥大厅,了解全省灾情,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副省长洪峰亲赴西安铁路局、省交通厅安排因灾受损铁路抢修和救灾部队调运的保畅工作。副省长姚引良赶赴受灾较重的汉中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省地震局加强了我省地震台站的监测工作,及时报告震情,并组织现场工作队赶赴重灾区开展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现就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工作领导,组织好抗震救灾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和省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一)各设区市要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工作,对房屋倒塌的群众要妥善安置,要做好对因灾滞留在机场、车站人员的疏散和生活保障工作。

    (二)各设区市要加强公路、交通、桥梁、矿山、水库和居民楼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封闭并疏散人员,防止发生次生和衍生灾害。各相关市、县领导要到一线检查灾情,指导救援工作。

    (三)各级应急管理机构都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制度。各设区市政府每一小时向省政府报告一次最新灾情。

    (四)全省各新闻媒体要根据省应急办提供的情况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

    (五)省地震局要加强地震监测,密切跟踪震情发展趋势。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

    全省各级机关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正常和社会稳定。

    (一)公安、武警要加强灾区治安巡逻力度,维护社会治安,同时组织力量,积极参与灾区应急救援工作。

    (二)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机构,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同时组织疾控部门,切实做好灾区的疫病防控工作。

    (三)交通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抢险救援的道路保畅工作。

    (四)商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市场供应,保持物价稳定。

    (五)建设、水利、电力、天然气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需要。 

    三、统计灾情数据,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一)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一线,指导基层单位核查灾情,要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调配救灾物资,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引导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二)全省各级政府要组织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确保陕西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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