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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学段在岗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www.sn.xinhuanet.com   2008-06-17   来源:蓝田县教育局

    各乡(镇)教育组、各初中、局属各学校: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规,按照教育部"减负""五坚持、五不准"和师德规范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在教师中形成争做学生爱戴、家长拥护、社会尊重好教师的良好风气,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创设宽松、愉悦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义务学段开展在岗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教育局要求:义务学段在岗教师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中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准教师互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准不同学科教师联合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在班级课堂教学中有意为有偿家教预留教学内容。

    对有偿家教查处不力甚至采取纵容态度的学校,取消该校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对学校负责人通报批评或给予诫免谈话;对违反规定的在岗教师通报批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在评聘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在岗教师,调离原学校。

    教育局为了加强对在岗教师有偿家教治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成立以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仲辉任组长,宣传监察科科长徐浪峰任副组长,政工科、人事科、基教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监察科,主任由宣传监察科科长徐浪峰担任。治理整顿实行属地管理的办法。乡镇教育干部和学校校长是治理整顿工作第一责任人。教育局将通过在学校张贴公告和在县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2730138),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监督。

    各乡校要结合本乡校实际,积极开展"争做人民满意教师"活动,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治理"乱收费"有关文件和政策,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教育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争做学生、家长、社会公认的好教师、名教师。各学校,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重视对学习暂时困难学生的教育,学校、班级要建立档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鼓励教师利用在校时间,加强对这些学生的个别辅导,有效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

    各乡校接此通知后,要把治理在岗教师有偿家教当作当前整顿行业不正之风的大事来抓,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好,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校教师文明执教,以德立教,同时要做好明察暗访和取证工作,以向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治理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0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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