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陕甘宁革命老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第一次联席会议在甘肃省庆阳市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建立陕甘宁革命老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的 《建议》、《工作方案》、《联席会议制度》及协调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名单等区域合作的基础性文件。此举标志着陕甘宁革命老区七市共同创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正式启动。
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会长王作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主任余斌、国家发改委西部开发司副司长李应明,中共中央候补委员、陕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李希,甘肃省副省长石军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发起创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的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庆阳市、白银市、平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固原市的党政领导出席,榆林市市长胡志强、副市长王长安、市政协副主席乔万荣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七市在区域合作上要加强区域能源开发合作,集中发展一批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项目,并促进能源化工产业集中、集约、集群发展,以期把陕甘宁革命老区建成为产业关联度强、生产集约程度高、在全国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能源化工基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建立战略型经济技术合作关系,整合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升级,共同培育和发展区域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资本、技术、信息、人力的优化组合。统筹考虑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对接,促进区域经济振兴。充分利用陕甘宁革命遗址,共同发展红色旅游产业,统筹发展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
胡志强在会上表示,加强七市之间的区域合作,共同发展生态能源经济,榆林作为示范区重要成员,榆林期望与兄弟市保持协调沟通,加强携手合作,共同做好示范区各项工作。按照创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的整体规划要求,榆林将尽快开展本市相关规划,圆满完成政策建议及重大项目等多项规划,推动区域生态能源经济一体化发展,并与其他兄弟市一道,各尽所能,多方工作,争取国家政策,共同促进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的建设。
陕甘宁七市地域相接、山水相连、历史同根、文化同源,同属革命老区、同是贫困地区、同为生态环境脆弱区,本着“保护生态环境、开发优势资源、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的宗旨,打老区牌,举生态旗,走特色产业路,创建陕甘宁革命老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陕甘宁革命老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将立足于革命老区的政治优势、资源富集的比较优势和历史文化的特色优势,突出生态环境建设、优势资源开发和增加农民收入,争取国家在生态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发挥示范作用,旨在实现区域经济与经济社会全局、人与自然、资源开发企业与地方的和谐。
会议还决定,陕甘宁革命老区国家级生态能源经济示范区第二次联席会议于2009年在延安召开。(张红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