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校服采购提示——校服买不买 家长说了算-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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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 07 11:07:31
来源:陕西日报

陕西发布校服采购提示——校服买不买 家长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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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4日,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规范全省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质量安全保障等环节,省教育厅就校服采购发布温馨提示。

  校服选购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不得将校服与入学、评优、日常考勤、校园活动等挂钩,更不得设置强制穿着校服的要求。老师和学校也不能“指定商家”“指定渠道”购买,要充分尊重每个家庭的自主选择权。

  学校采购校服前,必须经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且要获得拟采购年级三分之二以上家长的书面同意。学校组建由家长、学生、教师、社会代表等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占比不低于80%。校服款式怎么定、企业怎么选,都需由该组织全程参与和监督。

  遵循“适用、实用、够用”原则,校服统一采购实行“3款7件”上限,也就是春秋装、夏装、冬装3款不超过7件,上衣、裤子分开按单品计算。校服采购以3年为一个时段,仅在小学1至3年级、4至6年级、初中、高中起始年级组织采购。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或家长采购年级服、班服或礼服,也不能组织毕业年级采购校服,坚决杜绝校服“奢侈化”。

  入校校服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不合格的校服,一律不得发放给学生。全省正在推行校服“双送检”制度,即供货企业先送检、学校收货后随机抽检,两次送检不能委托同一家检测机构,检测费用不向家长收取。

  学校应通过官方公众号、校园官网、公告栏等渠道,将校服选用工作方案、供货企业、款式、价格、质量标准、质检报告、售后服务等信息公示出来,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充分保障家长知情权和监督权。

  校服采购合同由学校直接与供货企业签订,不能委托家长委员会代签合同、代收费用。在未实行统一代收代付的地区,校服费用由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不能转入任何个人账户。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要专款专用,不能截留、挪用、挤占或收取回扣。

  学校要指导供货企业按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开展满意度调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政府和学校要采取多种举措无偿提供校服。同时,鼓励学校和家长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方式,让孩子穿得安心,让家长放心。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家长发现学校在组织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违反政策行为,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记者 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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