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华网陕西频道 >> 新闻中心
陕西省今年计划投资68亿建经济适用房
www.sn.xinhuanet.com   2007-05-09   来源:陕西日报

    (佳之 海花)日前,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就我省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联合下发通知,计划投资68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缓解目前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    

    据悉,今年计划施工面积765万平方米,其中续建规模26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99万平方米。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在分解本次下达的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时,应会同建设、房管、规划、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按照《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细则》,共同研究确定项目和建设投资计划;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严禁转为商品房开发和其他用途。

    通知强调,各级建设及房产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和开发建设条件,认真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要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购买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当事人,要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审批超户型面积、超标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我省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成本审查制度,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对外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在批准的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跟踪分析,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及省政府规定收费的,要依法查处。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或"稿件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闻搜索
  焦点网谈      更多>>
  专题集纳      更多>>
校园速递
房产新闻
汽车资讯
娱乐要闻
 

Copyright © 2000-2004 SN.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网陕西频道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社及新华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