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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为农民撑起保护伞
www.sn.xinhuanet.com   2007-05-12   来源:陕西电视台新闻中心

    随着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陕西省的实施,农民的医疗负担一下子减轻了。到今年,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了32个试点县区,目前,我省试点总数已经达到47个县区,覆盖农业人口1228万,占全省农业人口的44.5%。农民自愿参合积极性高,参合率达到87.2%,居全国第三位。

    今年全省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5.2亿多元,其中,省市县三级政府配套2.09亿元,农民自缴1.05亿元。新农合住院患者23.5万人,共享有补助1.79亿元,人均补助788元,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00元。人均补偿金额占住院总费用的35.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8.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患者不仅享受到比较高的基金补偿,缓解了住院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享受到比较满意的医疗服务。对于新农合患者,全省所有定点医院都开通了住院“绿色通道”,先住院后办手续或由医务人员代办,县区内转院不用办理转院手续。在新农合试点县统一制定有相应的《诊疗规范》、《用药目录》和《患者入出院判定标准》等规范文件,做到药费增长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45%,自费药品不超过10%,新农合患者住院费用低于非农合患者。特别是住院补偿直通车制度,使新农合患者出院立即能享受到基金补助,不让患者多跑路。

    目前,为了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我省试点县普遍建立了由人大、政协牵头,审计、财政、纪检部门参加的监委会,对新农合工作决策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乡村定期公示制度,对医疗服务和补助进行社会监督;建立医疗技术专家组,对试点工作质量、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定期评估,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现场指导,限期整改;在资金的使用上,实行了资金封闭运行,使用时经中心、卫生局、财政局三家会审,确保资金的安全。目前,在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没有出现过问题。 (记者 党朝晖 郭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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