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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硕果累累
www.sn.xinhuanet.com   2007-08-20   来源:陕西日报

    残疾人事业是人道的事业,高尚的事业,常青的事业。残疾人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在领导全省人民构建和谐陕西的过程中,关注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生活和工作,先后制定实施了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十一五”发展纲要;颁布了《陕西省实施〈残疾人教育条例〉办法》、《陕西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至2007年省政府连续四年出台了为残疾人办实事的通知,前三年累计为全省残疾人办实事29件,使60余万残疾人直接受益,全省残疾人事业呈现出加快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残疾人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我省有残疾人约249万,占总人口的6.69%。近几年,我省共建立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机构318个。陕西省博爱医院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技术最全的残疾人医疗康复研究机构,“十五”以来完成康复训练8000多人次,实施贫困儿童肢体矫治手术488例,完成白内障手术5万例,为残疾人减免挂号费、住院费400万元。省聋儿康复中心对1.5万名聋儿进行了康复训练,康复后进入普小、普建的有3000名。我省在全国残联系统第一个组建“复明一号”流动医院,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69216例,人工晶体植入率85%。脱盲率达99%。

    残疾人教育工作稳步发展。全省特殊教育学校从40所发展到56所(其中教育部门29所,残联27所);全省普通小学附设特教班从88个增加到144个;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生达3.08万名。我省还建立了“贫困残疾学生资助基金”,西安美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及省残联与陕西电大联办的特殊教育学院的成立和招生,填补了我省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的空白。

    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全面推进。全省各级残联均成立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就业率提高到85%。至2006年底,全省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发展到96个,安排了1026名残疾人就业,并带动了万余名农村残疾人从业。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累计培训残疾人15万余人次。仅2006年,全省就有3067名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就业的形式实现了就业。

    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扎实有效。全省有67.3万名贫困残疾人得到了扶持,通过发放国家康复扶贫贷款,扶持基地和实体,帮助和带动5.7万多名贫困残疾人解决了温饱,残疾人贫困人口逐年减少。我省还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6513户,在城镇和已经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农村,基本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同时在西安开展了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养老保险给予补贴的试点工作。

    残疾人法制体系逐步完善。全省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107个县(市、区),以及90%以上的乡镇(街道)都制定或修订完善了扶助残疾人的有关规定。成立了“陕西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广泛开展了“扶残维权行动”。43个法律服务机构被司法部、中国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西安市被确定为全国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宝鸡市被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委办公室授予了“‘十五’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多彩。我省先后承办了第三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和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了陕西省首届残疾人艺术节和全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暨首届特奥运动会;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特奥会;组织参加了诸多国际、国内大型比赛,共获金牌237枚、银牌162枚、铜牌148枚,历史性地跨入全国残疾人体育运动十强行列。尤其在2004年雅典第十二届残奥会上我省运动员范良、陈永刚荣获两枚金牌,创我省在历届残奥会上最好水平。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建成。省康复教育研究中心建成,成为目前西部地区设计最超前、功能最完善、规模最大的集残疾人教育、康复科学研究、康复人才培养以及体育、教育培训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复机构和技术资源中心。84个县和2个市建成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使绝大多数基层残联初步具备了为残疾人提供各项服务的基础条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环境条件不断改善。全省广泛开展了创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活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铜川市王益区被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神木县、西安市莲湖区、平利县、泾阳县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授予第三批“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称号。榆林市盲协、咸阳市聋协、商洛市肢残协会、宝鸡市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安康市汉滨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受到了中国残联表彰。(记者 李琼燕 本报通讯员 张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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