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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出台“七项规定”狠刹铺张浪费之风
2008-04-22  实习编辑:唐晓红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近日,凤翔县在全县开展了以节约财政支出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核心,以抓好“车辆、会议、接待、办公”等费用的节约为重点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出台了“七项规定”

    (一)、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一律不准新建、购买机关办公楼以及其他非经营性楼堂馆所。不得借改扩建和加固维修之名大兴土木,提高建设标准。严禁对办公楼进行高档装修。

    (二)、严禁用公款吃喝。全县各级组织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公务接待标准特别是用餐和住宿标准。县级部门工作人员到乡镇调研、蹲点和检查工作期间,坚持一切从简,不得增加当地负担,不得接受使用公款的宴请,提倡用工作餐,禁止饮酒。坚决杜绝同城吃请之风。严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

    (三)、加强公车和日常办公费用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律不得超标准为机关及领导干部配备、更换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出租公车等方式为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四)、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严禁借会议之机赠送礼品、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公款旅游和向企业摊派费用。严禁异地召开总结会、茶话会和联欢会。

    (五)、加强对公费出外考察的管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外考察团(组)的数量和规模。严禁干部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

    (六)、严格控制各类节庆和演出活动。各级组织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或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和演唱会等文化娱乐活动。

    (七)、严格财政公共支出管理。

    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项规定明确要求: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有铺张浪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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