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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百姓告状难——岐山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纪事
2008-05-06   来源:宝鸡日报

    “告状难”是近年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岐山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全力创建文明窗口,设身处地地解决老百姓“告状难”、“执行难”问题,赢得社会各界好评。岐山县法院因此被陕西省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立案大厅捂热群众心

    今年4月17日上午10时多,一位六旬老人走进岐山县法院立案大厅,手提着一个小布包,嘴里还吃着馍。立案庭副庭长武喆急忙迎了上去,一边沏茶,一边询问情况。这位老人名叫赵和平,是咸阳市秦都区农民。当天,他天不亮就骑着自行车行驶了百余里路,来到岐山县法院要求立案状诉岐山籍包工头牛某追索劳动报酬。但他写的诉状不符合格式,立案庭的法官便指导他重新书写了诉状,接着在 20分钟内就为他办好了相关立案手续,并当即送达了开庭传票。这位老人看到这么快捷的工作效率,动情地说:“我原想来到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不知要跑多少回路,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一会儿立案手续全办妥了。”

    过去,当事人来到岐山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在办公大楼内要花较长时间,来回要跑几趟才能办完。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从 2002年4月起岐山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多方筹集资金 8万元,建成了90余平方米的立案大厅,配置了桌椅、纸笔、饮水机、茶叶、一次性纸杯、老花镜以及常用的诉讼法律书籍,服务设施应有尽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立案大厅设有立案排期、信访调解、综合统计、送达保全和书记官管理处等 5个窗口,实行“一条龙”式的流水作业,使工作效率最大化,也极大地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一般的诉讼执行案件,立案时间不超过 30分钟,当事人当场便可知晓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受到辖区内群众的广泛赞誉。去年以来,他们还坚持定期到全县基层四个片的人民法庭巡回立案,更加方便了群众诉讼。

    据岐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金明介绍,自立案大厅成立以来,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末,该院共办理立案手续 10888件。岐山法院立案庭被宝鸡市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不久前又被省高院评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单位”。

    携卷下乡办案到基层

    地处半山区的安乐镇洪沟村三组村民张乃学、宋玉莲夫妇已年过八旬,三子均已成家立业。近年来,两位老人均已丧失劳动能力,生计艰难。三个儿子虽近在咫尺却都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此事虽经亲友及村组干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终未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生儿子告上了法庭。五丈原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本案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又无人照顾,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该庭法官先后三次携卷到当事人家中做调解工作。今年春节前,全庭干警驱车30多里路前往安乐镇洪沟村三组,在两原告的院子里开庭,请村组调解人员参与调解,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细致地做工作。经过近 5个小时的说服教育,终于唤醒了三个儿子敬老爱老的良知,他们当场保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并与老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这一案的就地开庭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当地群众好评。在岐山县法院,像这样的携卷下乡办案已蔚然成风。

    从 2006年以来,该院从构建和谐司法,提高调解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目标出发,认真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在全院集中开展了携卷下乡办案活动,并组织审判人员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法下乡宣传咨询,选择典型案件到发案地公开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据了解,近年来,全院案件调解率达到了 65%以上,绝大部分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3月17日上午,岐山县法院立案大厅发生了这样一件事:雍川镇南营村十组 70多岁的温桂兰老人来到大厅,没有带诉状,口诉她的三个儿子不尽赡养义务,要求立案。按老人这种案情,立案应缴纳100元受理费,但老人基本生活都有困难,哪里缴得起这笔费用。该立案大厅法官了解情况后,急当事人之所急,让老人提交免缴诉讼费的申请后,立即为她办理了免缴诉讼费手续,并把老人领到县律师事务所免费书写了诉状,为老人立了案。

    像这样得到法律救助的困难群众何止温桂兰一人。今年 2月份,凤鸣镇太慈村五组村民李兴良诉杨周勤等 4人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按照诉讼费收费办法原告应缴纳 2700元受理费,但因事故发生后对方没有及时赔偿,高昂的医疗费致使原告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全部缴纳受理费,大厅法官只收取了原告不足 50%的受理费。李兴良逢人便说:“法律救助帮了我的忙,要么哪能打得起这官司。”

    让每个困难群众都能打得起官司,这是岐山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的一项郑重承诺。为此,该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告人指定律师,免费提供辩护;对贫弱当事人实行诉讼费、执行费的减交或免交。近六年来,该县法院共对 600多名困难群众和企业免、缓、减交诉讼 280余万元。一系列的救助措施,实实在在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扫平了当事人诉讼道路上的障碍,为困难群众撑起了一片法制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