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岐山县财政局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落实工作的通知》,将公安经费按照高于省定标准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不留缺口,并按进度足额拨款,07年全年公用经费支出323万元,人均保障经费达到2万元,超过省定经费保障标准5000元,切实保证了公安机关的正常运行。目前在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工作会议上受到市上的表彰奖励。(颉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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