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翔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扶贫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中之中,五年来,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共完成投资3440.5万元,全县贫困人口数量由2003年度5.86万人下降到2007年底3.67万人,共有1.46万名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0.73万名低收入贫困人口脱贫。今年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移民工程建房总投资310.4万元,建成移民新村6个,建房411间,面积7255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16.3平方米,集中安置搬迁户97户,388人。
1、动员群众广泛参与,严把移民对象确定关。在确定移民对象时,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以整村整组搬迁为主,进村入户进行核查,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把移民对象审定关,做到"四不准,即:不准优亲厚友,不准把干部职工及家属列为移民对象,不准把非贫困户列入移民对象,不准把过去已建房的农户列入移民对象,狠抓工作环节,保证了移民对象的准确选择。
2、建设新农村,严把新址选择规划关。在移民搬迁工程启动实施前对搬迁新址的选择,移民新村新居规划设计,统一建房的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搬迁意见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建房的要求村组和移民户共同参与确定工程承包单位。同时,在集中搬迁点建成、群众入住后,注重抓好村容村貌的综合整治,结合社会注意新农村建设,搞好绿化、美化工作,提高移民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水平。
3、认真抓好资金管理,严把项目验收关。严格执行省上"1+5"政策,将移民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按照房屋建设工程进度及最后的验收结果,分次拨付,兑付到户,同时,积极动员搬迁户投工投劳,切实减轻筹资负担。对移民新村新居及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要求建立专帐,接受群众监督。年度移民搬迁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入户调查、现场查看、查资料、查帐务等方式,认真细致地按标准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填发验收卡,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在次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景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