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十一五”主要污染源总量减排计划》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了以贯彻总量控制为主线的全县环保工作大会,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减排任务纳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减排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在抓好项目组织、实施的同时,及时督促项目单位全面落实减排措施。对垃圾填埋厂、污水处理厂等厂矿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确保正常运行。严格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标准对关停淘汰企业依法拆除生产设施,确保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督查,严守时限。进一步加大环保督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减排工作月报、季报制度,全面掌握减排工作进度。同时,结合综合执法检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全面落实到位。
四是健全档案,完善资料。对已关停淘汰或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及时建册登记、归档。对各乡镇和部门上报的项目资料,分类分册登记,并归档入盒,确保减排项目各类资料详实、齐全。
五是严格管理,控制增量。在抓好减排项目实施的同时,努力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对所引进的招商项目和改扩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积极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产业和项目。对新增加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在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前,制定减排计划并上报县减排办备案后组织实施,确保新建项目投产后不新增排污总量。(张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