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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将附加部分用于职业技术教育
《西安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昨审议
www.sn.xinhuanet.com   2007-06-28   来源:西安晚报

    为扶持职业教育,今年,我市首次将技校招生纳入了中招统一招生计划,同时决定适当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扩大职业高中招生规模。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获悉,为适应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需要,会议将对1994年颁布施行的《西安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进行修改。
    
    职技教育范围重新界定

    据悉,对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的定义,修正案草案作了重新界定,删除了原条例中“高三分流和初中毕业后一年的专业技术教育”一项,规定所谓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为两类,“一是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教育;二是职业培训机构的职业技能教育”。

    教育费附加部分用于职业教育

    草案规定,“本市征收的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同时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市、区、县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款,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市、区、县人民政府的扶贫资金,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当地的职业教育。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职业培训。企业应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培训”。

    教师要有相应任职资格

    在市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的审议中,建议条例作出这样的修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专业课教师应当具有与所授专业课相应的技术职称和实践技能。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技术等级证书,能正确完成技能操作示范”。(记者李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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