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教育组、局属中小学校: 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巩固提高我县义务教育水平,按照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安排,近期内对全县中小学校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乡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制度建设、保障措施、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工作成效。 (二)各乡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辍学率以及实际辍学人数和救助劝返人数。 (三)义务教育档案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意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以山岭、贫困地区为重点,着重检查初中辍学情况、残疾儿少入学情况、农民工子女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入学情况。 (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校园,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座谈会,走访学生家长、村组干部。 (三)检查结束后,认真汇总分析情况,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三、几点要求 (一)本次督查结果将作为对乡校年终评估的重要依据,各乡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自查,摸清底子,弄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如期整改到位,为市上专项督导检查做好准备。 (二)针对检查内容以及普及程度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各乡校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21日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认真填报普及程度有关表册(附件),注意与原"两基"相关报表的数据衔接,于9月21日前报县教育督导室。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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