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某高校对学生用网发布了新规定,规定自9月起校内大部分住宿区一律不得私接校外网,学生们只准申请用校园网上网。消息传出一片哗然,学生们希望学校恢复自由选择网络的机会。(10月17日《信息时报》)
校园网具有丰富的教育资源;还能够过滤、屏蔽不良网站信息,防止学生沉迷网络游戏。应该承认,校园网具有一定的市场优势。表面上看,校方强推校园网似乎有些道理。但是笔者注意到,该校学生普遍反对强制使用校园网,希望学校恢复他们选择网络的自由。既然学校是为学生好,学生为何不领情呢?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大学生使用校园网是有偿的,并非学校免费赠送,大学生既然付出了网络使用费,就应该拥有网络资源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公民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大学生花钱购买网络服务,他们与网络运营商之间实际上是一种消费合同关系,网络运营商理应为他们提供周到的网络服务。
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具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力,他们有自己的个人喜好,他们自然会选择价廉物美,适合自己的网络服务,这是朴素的市场意识使然。只要网络资源不违法,学校除了推荐权外,没有强制规定学生使用校园网的权力。
换个角度说,既然学校禁接校外网络,强制推出校园网,就要拿出让学生喜欢校园网的理由。从报道看,该校校园网除了过滤不良网页,教育资源比较集中的优势以外,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比如,资讯少、网速慢、价格稍贵、病毒多等。如果学校治不好校园网的几大“硬伤”,又有什么理由规定学生只能申请用校园网呢?
其实,对于学生沉迷网络的问题,关键在于加强教育与引导。从教育的规律看,大学生是成人,教育他们重在加强心理教育。不少事实证明,耐心教育往往比强硬约束的效果要好得多。(叶祝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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