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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200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育用书目录,要求各学校填报的征订单须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超范围征订教材和订购盗版教材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省教育厅同时还公布了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目录。
具体用书目录可登录陕西教育信息网查询:《2008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http://www.snedu.gov.cn/readnews.asp?id=2046),《2008年春季学前教育教学用书目录》(http://www.snedu.gov.cn/readnews.asp?id=2048)。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严格按照《用书目录》征订和使用教科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学非课改年级一律使用黑白版教材(美术除外)。小学、初中、高中《信息技术》文本教材均不得给学生搭售光盘;小学、初中英语教材所配录音磁带由学生自愿购买。
2008年春季,综合教育仍为必设的地方课程,学生统一使用《综合教育》教材。有条件的市、县(区),如政府能够提供资金,可再选择一种地方教材供享受免费教科书资助的学生或所有学生免费使用。普通高中地方教材选用,每学期每生不得超过两种。
各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校)填报的征订单须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不准为中小学生统一征订本《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不准订购盗版教材,不准为学生统一购买各类习题集、练习册、试题集以及各种课外用书。
对违反规定的征订行为,学生和家长拨打举报电话:029-85582596(省教育纪工委),029-87338627(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29-87339388(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记者刘振) |